【世范卷中·处己】—56
居官持家本一理
【原文】居官当如居家,必有顾藉;居家当如居官,必有纲纪。
【译述】当官应当像当家一样,对百姓要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照顾爱惜;当家也应当像当官一样,用规矩来治家。
【评析】此则讲的是居官和居家在道理上的相互联系。
封建社会是君主专制政体,皇帝称为“天子”,是代表上天来治理人民的,各级官吏称为“父母官”,也就是对待百姓要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,好的官吏就如同民之父母。所以袁采说:“居官当如居家。”
这和我们今天的民主思想是根本不同的,今天的民主思想,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,而干部是“人民公仆”,这种观念上的变化反映出古今“人民”地位的不同。
“居家当如居官”就是说治家如同治理国家一样,也要有纲纪,所谓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”。封建社会讲“三纲五常”其中一条就是“父为子纲”,父母对儿女有绝对的权威。实则是家庭家族的治理,与国家治理同理。
本规则的现实意义仍然是积极的,虽然规则与内容(要素)与传统的封建社会有所不同,但国家倡导的核心价值观、国家治理的规则、国家民族的文化意识形态等,也同样应该是家庭所应当信守的,只有如此,方能达成国人之共识,实现国之长治久安,民之安居乐业。
本则的家庭教育意义,是教化子孙信奉社会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民族文化、现代文明和谐文化,家长的责任在于通过身边的事例,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给孩子讲清楚并付诸实践,把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关系帮孩子理解并知悉,把身边常见的法律规则和公共道德规范给孩子讲清楚,并监督指导其行为。如此,实现家与国在治理上的同理同行,以便让孩子在未来扎入社会生活时,很快适应社会生态,顺应社会发展需求,不至于因触碰底线而受到惩治。
编辑/萧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