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世范卷下·治家】—31
修治河渠获利多
【原文】池塘、陂湖、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,田多之家,当相与率倡,令田主出食,佃人出力,遇冬时筑,令多蓄水。及用水之际,远近高下,分水必均,非止利己,又且利人,其利岂不博哉?今人当修筑之际,靳出食力,及用水之际,奋臂交争,有以锄耰相殴至死者。纵不死,亦至坐狱被刑,岂不可伤!然至此者,皆田主悭吝之罪也。
【译述】池塘、湖泊与河坝当众人享用它灌溉田地的时候,田地多的家庭,应当率先倡导兴修水利,让田主出粮食,佃户出力气,遇有冬天时修筑堤坝,以便蓄存更多的水。到了需要用水的时候,远处近处高的低的地方,都能均匀地用到水,这样不只是有利于自己,也利于他人,这种利益难道不是很大吗?现在的人,当应该修筑堤坝的时候,不舍得出粮出力,到了需要用水的时候,却又奋力争抢,有的甚至相互械斗以至于打死人,纵使不被打死,也到了坐狱判刑的地步。难道不是可悲的事!然而弄到这种地步,都是因为田主吝啬造成的。
【评析】“水利是国之命脉”,古之有李冰修“都江堰”造福后代之举,传颂千年万代。修水利也是恩泽众人的一件事,因之,凡受益者皆应出力、出钱。只有出力、出钱者才能享其用。切不可心存享用之念,而不付出相应物力。此类人要切记,无因之福享不得,无功之禄受不起。否则占了小便宜,终究吃大亏。
编辑/萧文